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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须知
发布时间: 2020-07-31 11:22 来源: 考务一处

  202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同等学力全国统考)将在2020年11月1日进行,现将报名时间、报名地点、报名流程和报名要求等告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一)报名平台

  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报名、考务组织和管理工作继续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简称信息平台)进行。

  (二)报名资格

  报名参加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考生,必须是在信息平台中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通过接受其硕士学位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简称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查的人员(简称申请人)。

  在同等学力全国统考中因作弊而被取消考试资格的申请人,在考试资格取消期限内不得报考。

  (三)报名地点

  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及报考语种和学科(专业学位类别)须符合学位办〔2020〕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申请人一般应在学位授予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如因特殊情况,需申请在工作单位所在省市参加考试的,必须经学位授予单位同意,方可完成报名并参加考试。

  (四)报名时间

  信息平台将在8月10日至8月25日开通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报名申请功能,申请人须在此期间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六)网上缴费

  同等学力全国统考按每位考生每科目100元收取报名考试费。通过学位授予单位资格审核的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31日。

  二、报名流程

  (一)本人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提出申请,提交个人基本信息及电子照片。

  (二)信息确认

  申请人在拟申请硕士学位的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时间内到学位授予单位进行现场确认,包括提交规定的书面材料(原件)、采集图像与指纹信息和签署《诚信承诺书》等。

  (三)报名流程

  1.8月7日前,学位授予单位将所有拟参加2020年同等学力全国统考的申请人个人特征信息(指纹、电子照片等)采集完毕。

  2.8月10日一25日,在册申请人通过信息平台申请参加同等学力全国统考,选择考试科目和考试地点。

  3.8月28日前,学位授予单位审核申请人的报考资格。

  4.8月31日前,通过学位授予单位报考资格审核的申请人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

  5.10月26日一11月1日,考生通过信息平台下载准考证。

  6.11月1日,同等学力全国统考,考生通过指纹验证后入场考试。

  

  考生报名流程

  

 

  三、准考证下载

  信息平台将于2020年10月26日开通准考证下载功能。

  四、考试时间

  2020年11月1日(星期日)

  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9:00-11:30

  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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