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切实做好我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全面落实普通高中新课程新课标新教材,完善普通高中“五育并举”机制,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核心素养,确保普通高中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变和育人质量提升,确保普通高中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大批能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合格人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考核。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以相关学科课程标准必修内容的要求为依据,涵盖课程目标的各个层面和教学的各项内容,适当兼顾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情况,促进学生全部完成国家规定的相关必修课程的学习,确保课程教学得到全面落实,确保学生达到课程规定的目标要求。
(二)坚持统筹兼顾。遵循高中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和相关学科教育规律,科学设计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价的方式与方法,充分体现课程性质,将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定性考查与量化评价相结合,纸笔考试与实践操作考试相结合。通过改革考试内容与方式,有效促进课程实施与课堂教学改革,全面提升育人质量,避免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学习压力,探索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进考试方式,提升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三)坚持公平公正。科学设计相关科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有力。从教学实际出发,合理安排各科目的考试时间。在实施过程中主动接受全方位监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三、考试性质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考试全部为合格性考试,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组成部分,其成绩是学生高中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也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
四、实施要求
(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组织,根据相关要求具体制定本盟市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二)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须参加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某科目考试者,需持相关部门证明并经所在盟市教育(教体)局核准并公示后方能免考、缓考。往届生和社会人员可自主报名参加考试。
(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规定的课程教学进程,在相关学科必修课程学习结束后组织相应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具体时间由各盟市自行确定。
(四)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考试的内容及要求,以教育部颁布的各学科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理科实验的考试内容及要求,以《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为依据。相关学科具体的考试内容与要求、考试组织及命题要求等见附件。
(五)各地要创造条件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支持下的实践性、操作性的考试评价技术,改进各学科的考试方式,不断提高考试的实施水平和组织效率。
(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考试成绩长期有效。对首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应根据本盟市制定的实施方案要求组织一次补考。对学生在相关科目的学习与考试中确有优异或突出表现的,应记录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中。
(七)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成绩由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建立档案统一管理,并将考试成绩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供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使用。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盟市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命题、考务、阅卷等方面的经费投入以及人员配置。要提前制定本盟市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方案并严格依据方案统一部署考试工作,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根据方案具体实施。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地要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合理安排教学进度,严禁压缩课程授课时间,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课程,确保完成必修学分,在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目的学习过程中开足开好实验教学。要加强学校设施设备、师资及实验员配备等方面的条件保障,满足相关学科的教学需要。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将学生学习过程的表现作为过程性评价的重要内容,确保评价的全面、客观、准确。
(三)确保命题质量。各盟市教育(教体)局负责统一组织本盟市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命题工作。各地要明确命题人员资格标准,依据标准建立命题人员专家库,强化命题人员培训。要做好命题的自我评估工作和考试结果的分析工作,不断提高命题的科学化和专业化水平。
(四)严格考务管理。各地要按照本盟市的实施方案要求,统一设置考点、考场,规范考场布置、技术要求、实施程序等。要加强安全保密,严肃考风考纪,健全诚信机制,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结果公示与巡考抽查制度,明确免考、缓考及其他特殊政策。各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设立和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考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注重评价导向。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加强对本地考试情况的分析与研究,诊断教学问题,做好相关科目的教学反馈与指导工作,更好促进课程开齐开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不得仅以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依据。自治区教育厅将建立课程实施监测制度,定期对相关课程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六、其他
本意见自2022年入学的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要求
2.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要求
3.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美术学业水平合格性
考试要求
4.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要求
5.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要求
6.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
格性考试要求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必修模块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查高中学生在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三个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根据体育与健康学科的特点,考试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测评 体系 |
指标 内容 |
分值 (100分) |
指标内容 |
过程性评价 |
课内 指标 |
15 |
体育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等课堂表现。 |
10 |
依照体育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达到体育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 |
||
课外 指标 |
10 |
参加学校组织的体育兴趣小组、体育社团和各类综合体育活动的表现。 |
|
5 |
积极参与校内外体育活动或大型文体活动。 |
||
终结性评价 |
体育学科素养达成指标 |
60 |
由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其中,体质健康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列项目,实行统一测试。运动技能测试在田径(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游泳、体操(健美操)、球类(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跳绳等6大类运动项目中选择2项。 |
说明:学生高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活动情况可作为加分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相同作品以最高级别计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参加社会体育考级、非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体育竞赛(活动)证书和名次不作为加分依据。 |
二、考试组织
1.过程性评价采用非书面测试的方式,即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通过课程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实践参与度等方式对学生作出客观性和可行性的成绩评定;终结性评价主要由体质健康测试和运动技能测试两部分组成。具体测试方式由各盟市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自行确定。参照课程标准制定的必修必学内容学业质量水平五个等级要求,以水平2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2.考试时间由各盟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其中,体质健康测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所列项目和标准进行测试和评分,每学年测试1次,按国家统一测试时间测试;运动技能测试由各盟市统一制定测试标准,安排在第5学期结束前进行。
3.考试的最终成绩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的总和。其中过程性评价占40%,终结性评价占60%。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总分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对少部分学生在本学科的相关技能或选项中有优异或突出水平的,应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加试或综合评判,确实水平优异或突出的应给予真实记录并呈现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之中。
三、命题要求
以盟市为单位统一命制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可依据本《考试要求》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一步细化。
附件2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音乐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必修课程模块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在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三个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根据音乐学科特点,考试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测评 体系 |
指标 内容 |
分值 (100分) |
指标内容 |
过程性评价 |
课内 指标 |
15 |
音乐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等课堂表现。 |
10 |
依照音乐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达到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 |
||
课外 指标 |
10 |
参加学校组织的音乐兴趣小组、音乐社团和各类综合艺术活动的表现。 |
|
5 |
自主参与校外音乐艺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社区、乡村艺术活动、欣赏优秀的民族民间艺术及高雅的文艺演出等)。 |
||
终结性评价 |
音乐学科素养达成指标 |
60 |
对音乐艺术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的体验、感悟、理解和把握。 |
通过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等活动,表达音乐艺术美感和情感内涵的实践能力。 |
|||
通过音乐感知和艺术表现等途径,理解不同文化语境中音乐艺术的人文内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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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生高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音乐活动情况可作为加分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相同作品以最高级别计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参加社会艺术考级、非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艺术竞赛(活动)证书和名次不作为加分依据。 |
二、考试组织
1.过程性评价采用非书面测试的方式,即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通过课程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实践参与度等方式对学生作出客观性和可行性的成绩评定;终结性评价由各地根据必修模块“音乐鉴赏”的内容标准命制试题,组织测试,评定成绩。以音乐基础理论和音乐鉴赏为主,考试可以采用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形式,参照课程标准制定的学业质量水平三个等级要求,以必修课程水平1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的时间合计控制在40分钟以内。
2.依照《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每个高中学生在音乐课程中须获得3个必修学分。过程性评价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终结性评价考试时间由各盟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原则上为第三学期末举行。
3.考试最终成绩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的总和。其中过程性评价占40%,终结性评价占60%。考试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总分获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对少部分学生在本学科的相关技能或选项中有优异或突出水平的,应根据本人申请给予加试或综合评判,确实水平优异或突出的应给予真实记录并呈现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之中。
三、命题要求
笔试主要考查学生对音乐艺术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音乐学习独特美感的体验、感悟、理解和把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统领,突出音乐学科特点。以全国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普通高中音乐教材为主要依据。以学生实际能力测试为主,重点考查学生音乐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核心素养所体现的能力,以及在艺术环境中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自主探究、自信表达的学习状态和习惯。《音乐鉴赏》模块为必考内容。
附件3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美术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必修课程模块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在图像识读、美术表现、审美判断、创意实践和文化理解五个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根据美术学科特点,考试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测评体系 |
指标内容 |
分值 (100分) |
指标内容 |
过程性评价 |
课内指标 |
15 |
美术课程学习的出勤率、参与度等课堂表现。 |
10 |
依照美术课程标准要求完成学习任务,达到美术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要求。 |
||
课外指标 |
10 |
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兴趣小组、美术社团和各类综合艺术活动的表现。 |
|
5 |
自主参与校外美术实践的情况(主要指参与美术馆、博物馆、利用当地的文化资源、自然资源开展以美术为主题的调查、考察活动)。 |
||
终结性评价 |
美术素养 |
60 |
美术鉴赏方法与美术鉴赏相关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中外经典美术作品、具有代表性的经典作品评析、中外美术的主要风格、流派和大体脉络。 |
说明:在高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美术展演活动可作为过程性评价的加分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相同作品以最高级别计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参加社会艺术考级、非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美术竞赛(活动)不作为加分依据。 |
二、考试组织
1.过程性评价采用非书面测试的方式,即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通过课程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实践参与度等方式对学生作出客观性和可行性的成绩评定;终结性评价考试主要是必修模块《美术鉴赏》中有关美术理论知识类的测试。考试可以采用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形式,参照课程标准制定的学业质量水平三个等级要求,以必修课程水平2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的时间合计控制在60分钟以内。
2.依照《普通高中美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每个高中学生在美术课程中须获得3个必修学分。过程性评价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终结性评价考试时间由各盟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原则上为第三学期末举行。
3.考试最终成绩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的总和。其中过程性评价占40%,终结性评价占60%。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对少部分学生在本学科的相关技能或选项中有优异或突出水平的,应根据申请给予加试或综合评判,确实水平优异或突出的应给予真实记录并呈现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之中。
三、命题要求
笔试要突出美术学科视觉性特征,注重基础知识的考察,《美术鉴赏》模块为必考内容。加强对图像识读、审美判断和文化理解的渗透,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
附件4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信息技术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必修课程模块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在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信息社会责任四个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根据信息技术学科特点,考试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测评体系 |
指标内容 |
分值 (100分) |
指标内容 |
过程性评价 |
课内指标 |
25 |
上课出勤率、参与度、课堂纪律、按要求完成教师布置的操作性项目任务等。 |
课外指标 |
15 |
修习完每模块内容,需上交一件实践作品及其创作纪实材料作为评定依据。创作纪实材料要体现项目完整过程,根据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学生经历项目的过程表现完成实践能力评定。 |
|
终结性评价 |
基础知识考试 |
60 |
1.学生能够描述数据与信息的特征,知道数据编码的基本方式;掌握数字化学习的方法,能够根据需要选用合适的数字化工具开展学习。了解数据采集、分析和可视化表达的基本方法,能够利用软件工具或平台对数据进行整理、组织、计算与呈现,并能通过技术方法对数据进行保护;在数据分析的基础上,完成分析报告。依据解决问题的需要,设计和表示简单算法;掌握一种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知识,利用程序设计语言实现简单算法,解决实际问题。了解人工智能技术,认识人工智能在信息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2.学生能描述信息社会的特征,了解信息技术对社会发展、科技进步以及个人生活与学习的影响。知道信息系统的组成与功能,描述信息系统常用终端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知道信息系统与外部世界的连接方式,了解常见的传感与控制机制,以及接入方式、带宽等因素对信息系统的影响;理解软件在信息系统中的作用,借助软件工具与平台开发网络使用软件。能构建简单的信息系统,积极利用各种信息系统促进学习与发展。在信息系统应用过程中,能预判可能存在的信息泄露等安全风险,掌握信息系统安全防范的常用技术方法;认识信息系统在社会应用中的优势及局限性,能够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与伦理道德规范。 |
说明:学生高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人工智能、创客活动、软件编程等相关比赛活动情况可作为加分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相同作品以最高级别计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竞赛(活动)证书和名次不作为加分依据。 |
二、考试组织
1.过程性评价采用非书面测试的方式,即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通过课程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实践参与度等方式对学生作出客观性和可行性的成绩评定;终结性评价考试主要是根据《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必修模块基础知识考试,包括“数据与计算”和“信息与社会”两部分。考试可以采用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形式,以必修两个模块为基础,参照课程标准制定的学业质量水平4个等级要求,以水平2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的考试时间合计控制在60分钟以内。
2.依照《普通高中信息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每个高中学生在信息技术课程中须获得3个必修学分。过程性评价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终结性评价考试时间由各盟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原则上为第三学期末举行。
3.考试最终成绩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的总和。其中过程性评价占40%,终结性评价占60%。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对少部分学生在本学科的相关技能或选项中有优异或突出水平的,应根据申请给予加试或综合评判,确实水平优异或突出的应给予真实记录并呈现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之中。
三、命题要求
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性质和要求,考核内容以必修课程两个模块为基础,结合当地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命题。将必修1《数据与计算》模块作为考试的重点,在必修2《信息系统与社会》模块“信息社会特征”“信息系统组成与应用”“信息安全与信息社会责任”三部分内容中选择前1或2项内容作为考试内容。应重视对学生知识、技能和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注重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在生产、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激发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兴趣,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目标的达成。
附件5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通用技术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以《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规定的必修课程模块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查学生在技术意识、工程思维、创新设计、图样表达、物化能力五个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根据通用技术学科特点,考试包含“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具体要求见下表:
测评体系 |
指标内容 |
分值 (100) |
指标内容 |
过程性评价 |
课堂表现 |
25 |
上课出勤率、参与度、课堂纪律、按要求完成教师布置的操作性项目任务等。 |
技术规范 |
15 |
使用工具符合技术规范、制作流程规范合理和遵守实践室守则等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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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性评价 |
基础知识考试 |
30 |
技术与设计1: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加深对技术性质与发展历史的理解,形成亲近技术的情感;掌握常用工具及其使用方法、常见材料及其加工方法、方案构思及其方法、图样识读与绘制、模型制作及其工艺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有运用技术设计方法解决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和基本经验,并形成有效迁移。初步形成关于技术的人技关系、技道合一、形态转换、权衡决策、方案优化、技术试验、设计创新等技术思想与方法。通过技术设计的交流和评价,培养合作精神,提高审美情趣,增强使用技术的自信心和责任心,培养良好的批判性思维和创造性思维等思维品质。 技术与设计2:通过本模块的学习,学生能理解结构、流程、系统和控制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能运用基本原理进行基于问题解决的结构设计、流程设计、系统设计、控制设计并加以物化,初步形成技术的时空观念、系统观念、工程建模、结构与功能、干扰与反馈等基本思想和方法;能使用常用、规范的技术框图等技术语言构思与表达设计方案;能结合生产和生活的实际,形成和优化设计方案并实施;能从技术、环境、经济、文化等角度评价技术设计方案和实施的结果,增强创新意识。 |
技术实践能力评定 |
30 |
能够明确要设计和制作的作品,制定设计方案、制作并进行作品展示、作品介绍及编写作品说明书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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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学生高中阶段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比赛活动情况可作为加分项(国家、自治区、盟市、旗县、校级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相同作品以最高级别计分,总加分不超过10分)。参加非教育行政部门举行的竞赛(活动)证书和名次不作为加分依据。 |
二、考试组织
1.过程性评价采用非书面测试的方式,即教师在教学和实践活动中通过课程学习出勤情况、学习任务完成情况、课程实践参与度等方式对学生作出客观性和可行性的成绩评定;终结性评价考试主要根据《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的必修模块基础知识考试,包括基础知识考试和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两部分。考试可以采用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形式,参照课程标准制定的学业质量水平五个等级要求,以水平2作为学业水平考试应达到的基本要求,纸笔测试或上机测试的时间合计控制在60分钟以内。
2.依照《普通高中通用技术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规定,每个高中学生在信息技术课程中须获得3个必修学分。过程性评价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学期,终结性评价考试时间由各盟市根据课程教学进度统筹安排,原则上为第三学期末举行。
3.考试最终成绩为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两部分的总和。其中过程性评价占40%,终结性评价占60%。其中基础知识书面考试成绩占比为30%,技术实践能力评定成绩占比为30%,以上各项相加后总分为100分。成绩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现,总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对少部分学生在本学科的相关技能或选项中有优异或突出水平的,应根据申请给予加试或综合评判,确实水平优异或突出的应给予真实记录并呈现在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之中。
三、命题要求
根据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性质和要求,基础知识考试以必修课程《技术与设计1》与《技术与设计2》两个模块为主要内容,结合当地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命题。应重视对学生知识、技能和问题解决能力的考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注重信息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的联系,注重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在生产、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广泛应用,激发学生学习通用技术的兴趣,促进学科核心素养目标的达成。技术实践能力评定主要考核技术产品的设计,要能让学生经历发现与明确问题、制订设计方案、制作模型或原型、优化设计方案、编写技术作品说明书等设计环节的全过程。
附件6
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理科实验学业水平
合格性考试要求
一、考试内容与要求
理科实验考查的内容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2017年版2020年修订)》中相关科目必修模块对应的实验为依据。重点考查高中学生在理科相关必修课程学习中应具备的基本实验技能和实验素养的现场操作测试。具体要求见下表:
学科 |
考查内容 |
考查要求 |
物理 |
(1)测量做直线运动物体的瞬时速度 (2)探究弹簧弹力与形变量的关系 (3)探究两个互成角度的力的合成规律 (4)探究加速度与物体受力、物体质量的关系 (5)验证机械能守恒定律 (6)探究平抛运动的特点 (7)探究向心力大小与半径、角速度、质量的关系 (8)观察电容器的充、放电现象 (9)长度的测量及其测量工具的选用 (10)测量金属丝的电阻率 (11)用多用电表测量电学中的物理量 (12)测量电源的电动势和内阻 |
(1)知道实验方案 (2)能安装基本实验装置 (3)能正确使用基本的测量工具 (4)能根据实验目的,运用合适的实验方法进行操作,获得实验数据 (5)能对数据进行整理,得到初步结论 (6)能分析和排除简单的实验故障 |
化学 |
(1)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的溶液 (2)铁及其化合物的性质 (3)不同价态含硫物质的转化 (4)用化学沉淀法去除粗盐中的杂质离子 (5)同周期、同主族元素性质的递变 (6)化学反应速率的影响因素 (7)化学能转化成电能 (8)搭建球棍模型认识有机化合物分子结构的特点 (9)乙醇、乙酸的主要性质 |
(1)能正确进行药品的取用、一般仪器的使用和连接、加热等基本操作 (2)能正确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的溶液。能进行简单的定量实验研究 (3)能对常见物质进行检验、鉴别和简单提纯。合理使用溶解、过滤、蒸发、结晶、萃取、蒸馏等方法分离混合物 (4)能设计简单实验方案,并搭建实验装置,进行化学反应原理的研究。如,能用常见试剂对不同价态物质的转化进行研究,加深对氧化还原反应的理解 (5)学会搭建常见简单有机物的球棍模型 (6)遵守实验室规则,具有良好的实验习惯 |
生物学 |
(1)检测生物组织中的还原糖 (2)检测生物组织中的脂肪 (3)检测生物组织中的蛋白质 (4)观察叶绿体和细胞质流动 (5)使用光学显微镜观察多种细胞 (6)观察植物细胞的质壁分离和复原 (7)探究酶催化的专一性 (8)探究酶催化的高效性 (9)探究pH对酶活性的影响 (10)提取和分离叶绿体色素 (11)制作和观察根尖细胞有丝分裂简易装片或观察其永久装片 (12)观察减数分裂永久装片 |
(1)熟悉显微镜的基本构造和作用,正确使用显微镜观察微小生物或结构 (2)能正确制作临时装片 (3)正确使用生物学实验中常用的材料用具,具备一定的实验操作能力 (4)初步运用科学探究的一般方法,解决一些与生物学有关的简单问题 (5)能以书面的形式将实验结果记录下来 |
二、考试组织
1.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规定的课程教学进程,高中理科实验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应放在第三学期末进行。每个学生均需参加物理、化学、生物学的实验考试。
2.进行实验考试的时间为15分钟,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独立完成所抽到的实验项目。
3.监考教师根据学生在实验过程中的表现和实验完成情况依据评分表来进行评判。每个实验考试满分为10分,得6分及以上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4.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学生实验进行全程视频采集,视频编码、网络评分,提高实验考试的组织效率。
三、命题要求
物理实验考试所选的实验项目应兼顾力学与电学实验。化学实验考试所选的实验项目至少有定量配制实验、元素化合物性质各1个,并兼顾不同实验类别。生物学实验考试所选的实验项目至少有1个涉及使用显微镜进行观察的实验。每年所选的实验项目不能与上一年完全相同,应有变化。各盟市在命制试题时,应充分考虑不同实验操作考试难度的一致性,对于实验步骤较多、操作时间较长、操作环节较复杂的实验可以只考查其中部分的实验操作过程,适当降低评价要求。